- 相關推薦
歷史典故:南方楚國的特殊官制
楚國大約在西周初期正式立國。由于楚國歷史悠久,國力強大,文化發(fā)達,所以在南方自成一大政治文化的中心,它不但在生活習俗、語言傳統(tǒng)與中原各諸侯國有一定差異,而且在政治機構、職官分設上也都自成一系統(tǒng),與中原各國有所不同。一、特殊的爵制
楚國的爵秩制度,沒有中原侯國的卿、大夫等名稱。在春秋三傳中,未見楚國有卿的記載,只是大夫偶有出現(xiàn)!斗Y梁傳·僖公四年》明確說“楚無大夫”,而《公羊傳》則在文公九年(前618年)說“楚始有大夫”。這大概只是模仿中原國家爵秩的名稱而已,其實與中原的卿、大夫等級不相同。
楚國自己的爵秩是戰(zhàn)國時期出現(xiàn)的,最尊貴的爵位是通侯、執(zhí)珪!秴问洗呵铩ぎ悓毱氛f:楚國通緝伍員時曾宣布獎勵辦法:“得五(伍)員者,爵執(zhí)珪、祿萬擔、金千鎰!薄稇(zhàn)國策·齊策二》記載:齊王使者陳軫問楚將昭陽:“楚之法,覆軍殺將,其官爵何也?”昭陽說:“官為上柱國,爵為上執(zhí)珪”《戰(zhàn)國策·東周策》記載秦攻宜陽,趙累對周君說:“君謂景翠曰:‘公爵為執(zhí)珪、官為柱國,戰(zhàn)而勝,則無加焉矣;不勝,則死’!边@些記載都說明執(zhí)珪是楚國最高的爵位。又據(jù)《戰(zhàn)國策·楚策一》說,楚懷王十六年(前313年),楚與秦戰(zhàn)于漢中,楚國的“通侯、執(zhí)珪死者七十余人。在一次戰(zhàn)役中就死了七十多個通侯、執(zhí)珪,可見楚國的最高爵位的授予沒有受人數(shù)的限制。楚國的爵秩制不象中原各國那種貴族世襲制,而是一種軍功性質的爵制。上述昭陽回答陳軫破軍殺將而封官爵之事,就可證明這一點。楚國的官爵為什么與中原各國不同呢?《史記·楚世家》記載熊渠的一句話:“我蠻夷也,不與中國之號謚!闭f明楚國地處江漢以南,生活習慣都有自己的特點。楚國官爵名稱雖然不同于中原,但在職官的分設上又與中原各國大致相同,也是分成中央和地方兩級政權機構。二、中央官
楚國中央政權的職官,在春秋早期只有莫敖這一官稱,《淮南子·修務訓》有“莫囂大心”。莫囂就是莫敖。這時期的莫敖,大概相當于大司馬的職稱。楚武王四十二年,莫敖屈瑕帶兵伐羅,因驕縱輕敵,打了敗仗、畏罪自殺,自此以后,莫敖的地位開始下降。楚國又另設大司馬、右司馬、左司馬、莫敖的地位降至左司馬以下。《左傳·莊公四年》載,楚武王領兵攻打隨國,病死路上,“令尹斗祁、莫敖屈重除道梁溠,營軍臨隨,隨人懼,行成”。這時的莫敖地位已在令尹之下了,《左傳·襄公十五年》記載,楚康王任命職官時,以“公子午為令尹,公子罷戎為右君,子馮為大司馬,公子橐?guī)煘橛宜抉R,公子成為左司馬,屈到為莫敖!蹦揭呀档降诹涣!稇(zhàn)國策·楚策一》載楚威王問莫敖子華:“有不為爵勸,不為祿勉,以愛社稷者乎?”子華歷舉楚國不謀私利,竭誠為國的優(yōu)秀執(zhí)政官?梢娮尤A對楚國歷史是非常熟悉的。這是戰(zhàn)國中期的事。這時的莫敖似乎已不掌實權,只備王顧問的閑職而已。代替莫敖執(zhí)政的是令尹。
“令尹”這一官稱首見于莊公四年(前690年),為楚武王五十一年設置!妒酚洝こ兰摇份d,陳軫對昭陽說:“令君已為令尹矣,此國冠之上。”可見令尹這個官是楚國最高級的官稱。此后,令尹以次相授,至戰(zhàn)國時還保存這個官名。《淮南子·道應篇》、《說苑·指武篇》都記載了吳起官至令尹,而《史記·吳起列傳》則稱吳起“相楚”。此外《史記·楚世家》說:“考烈王以左徒為尹令,封以吳,號春申君”!洞荷昃袀鳌墩f:“考烈王元年,以黃歇為相,封為春申君!边@是以楚官制比擬中原官制,說明了楚令尹相當于中原官制的相。《韓非子·存韓篇》載李斯上韓王書說:“杜倉相秦,起兵發(fā)將,以報天下之怨而先攻荊,荊令尹患之。”這件事已在戰(zhàn)國末年,此時楚國的執(zhí)政官還是令尹。令尹入治民政,出為將帥,掌握了全國的軍政大權。楚國令尹可以考查到出身的人,除了楚文王時的彭仲爽是申國人,楚悼王時的吳起是魏國人之外,其他都是王族子孫。令尹雖是高官貴臣,權傾內外,但一旦犯罪,也一體誅戮,不在法外,不可寬宥。如子玉因兵敗城濮而被殺,子上因回避與晉軍交戰(zhàn)而被殺,子辛因貪財好利而被殺,子南因權勢過大而被殺,子重因輕吳而失敗,雖未被殺,但自知有罪,憂慮而死。
令尹的輔助是左、右尹。這官名在隨縣曾侯乙墓中出土的戰(zhàn)國初年竹簡有了記載。令尹之下是司馬,《左傳·襄公三十年》說:“且司馬,令尹之偏,而王之四體也。”可見司馬在楚國權位也是很重的。司馬這一官稱在楚國出現(xiàn)較晚,楚成王三十三年(前634年)司馬子西領兵伐宋,這是第一次在楚國出現(xiàn)這個官稱,可能受到中原國家影響才設置的,司馬主管軍事,戰(zhàn)時帶兵打仗,平時掌管軍賦和軍隊裝備。楚莊王時,令尹屈建曾使司馬掩整頓全國軍賦,清點倉庫武器數(shù)量,掩便對國土重新進行丈量,按土質地形不同分為九等,依其收入情況,定出全國可出戰(zhàn)車、戰(zhàn)馬及各種兵器數(shù)量,然后上報給令尹屈建。丈量土地、制定賦稅,這在中原諸國是司空的職責,而楚歸于司馬。所以楚國沒有司空這一官稱。
左徒是戰(zhàn)國中期以后才出現(xiàn)的,其地位相當重要,偉大愛國詩人屈原,在楚懷王時官居左徒。他“入則與王圖議國事,以出號令;出則接遇賓客,應對諸侯!笔艿綉淹醯男湃,權重一時?剂彝鯐r,黃歇由左徒升為令尹,封于吳,號為春申君。左徒這個官稱的來源可能與司徒這一官稱有關。春秋時楚國本有司徒,掌管民工徒役。楚國設官時常在一官之下設左右兩個助手!白笸健被蛟S就是司徒的助手。楚人有尚左的習摜,所以到戰(zhàn)國時左徒地位上升而成為要職。司徒在中原各國都是高官要職,如魯國季孫氏為司徒,長期控制魯國大權。楚國左徒屈原、黃歇的地位,與中原各國司徒大致相當,這反映了戰(zhàn)國時期楚國的官制有逐漸靠近中原各國的趨勢。
司敗,掌管刑罰獄訟的官稱!蹲髠鳌の墓辍罚清е畱(zhàn)后,子西曰:“臣免于死,又有讒言,謂臣將逃,臣歸死于司敗也!薄墩撜Z·述而》云:“陳司敗問昭公知禮乎?”《左傳·定公三年》云:“子常歸唐侯,自拘于司敗!笨梢,楚、陳、唐三國都有司敗這一官稱!俺細w死于司敗”與襄公三年晉魏絳曰:“臣之罪重、敢有不從以怒君心,請歸死于司寇”文意相同,可見司敗即中原各國的司寇。以上所述是中央的政務官,還有一些是屬于事務性質的職官,主要是指在國君周圍為楚王服役的官吏。這類官吏的設置大致與中原各國相同。
師、太師,是負責對王子管教的職官。楚穆王為太子時,他的師傅是潘崇。穆王即位后,就尊潘崇為太師。太師本無實權,潘崇因幫穆王出謀獻策,對穆王上臺起了重要作用。穆王為了感謝他,就讓他掌管王宮的警衛(wèi)。官為“環(huán)列之尹”。屈原曾擔任過的“三閭大夫”,這是中原各國所沒有的,是楚國特有的職官名稱,掌管王族昭、景、屈三姓子弟的教育。這與晉國的公族大夫專掌對卿族子弟管教的職能相同。
史官稱左史,《左傳·昭公十二年》載:“左史倚相趨過,王曰:‘是良史也,子善視之,是能讀《三墳》、《五典》、《八索》、《九丘》’!边@個官稱與中原御史的職能相似。
專司占卜吉兇的官稱卜尹,也稱卜師,是大夫一級的官稱!蹲髠鳌ふ压辍酚涊d,楚平王對幫他奪得王位有功的人進行封賞時說:“召觀從,王曰:‘唯爾所欲!瘜υ唬骸贾茸糸_卜。’乃使為卜尹!背䥽俜Q以“尹”為名的極多,除政務官令尹,左右尹外,還有樂尹、宮廄尹、芋尹、陵尹、清尹、連尹,等等,這些“尹”前一、二字,當是指掌管的事務或地點。如觀從受命的卜尹,就是掌管占卜的事務官。又如楚昭王時鐘建為樂尹,就是掌管殿廷樂律的官員。宮廄尹就是為楚王掌管養(yǎng)馬之事。楚國中央事務官中還有一種管理后宮的官,稱為司宮,由閹人充任。《左傳·昭公五年》記載:公元前537年,晉韓起、叔向到楚國送女,楚靈王想侮辱晉國,“朝其大夫,曰:‘晉、吾仇敵也,茍得志焉,無恤其他。今其來者,上卿上大夫也。若吾以韓起為閽,以羊舌肸(叔向)為司宮,足以辱晉,吾亦得志矣,可乎?”靈王想對叔向加以宮刑,讓他作司官之官。靈王的荒謬主張遭到群臣竭力反對才作罷。三、郡縣制的建立和地方政權的職官
楚國是最早設縣的國家之一,在春秋初期就把兼并得到的地方建立縣,春秋中期以后,新建的縣就逐漸多起來。春秋末年,中原的晉國在推行縣制后又設立郡。戰(zhàn)國時楚效法三晉,也建立郡!稇(zhàn)國策·楚策》云:新城公大說,乃為具駟馬乘車五百金之楚。城渾得之,遂南交于楚,楚王果以新城為主郡。《史記·樗里子甘茂傳》記載,楚懷王想以甘茂為相而問于范蜎,范蜎回答懷王的話有一句說:“故楚南塞厲門而郡江東”。《史記·楚世家》記載,公元前276年楚曾經“復取秦所拔我江旁十五邑以為郡拒秦”!妒酚洝ご荷昃袀鳌酚涊d,前248年,黃歇以“淮北地邊齊,其事急,請以為郡便!笨梢姵趹(zhàn)國中期以后,為應付封建兼并戰(zhàn)爭而在強國交界處設立了不少郡。
縣的長官稱縣公,《左傳·宣公十一年》載,楚莊王責備申叔時說:“夏征舒為不道、弒其君,寡人以諸侯討而戮之,諸侯、縣公皆慶寡人,女獨不慶寡人,何故?”可見春秋時期楚初建縣,就以縣公為一縣之長官,后來也有稱縣尹或縣大夫的,其下設縣司馬,掌一縣之武裝力量,有如后世的縣尉!蹲髠鳌ふ压辍份d,楚平王想殺太子建,就派城父司馬奮揚去執(zhí)行刺殺任務,就是因為司馬是執(zhí)掌兵權的武職官。
楚國縣的行政長官由中央任免,一縣的軍事力量和財政收入由中央統(tǒng)一控制,遇有對外作戰(zhàn),縣軍隊由中央統(tǒng)一調動。
到戰(zhàn)國時,楚國模仿中原的地方建制,在縣上設郡一級,郡的長官由中央派遣武官鎮(zhèn)守。如《戰(zhàn)國策·楚策二》載,楚大司馬昭常防守楚的東地邊郡時,曾對齊使者說:“我典守東地,且與死生,悉五尺之六十,三十余萬!笨h的長官稱令,這是秦在商鞅變法時所設置的官稱?h的長官由中央任免!妒酚洝ご荷昃袀鳌氛f:春申君為令尹時,曾任命當時著名的學者荀子為蘭陵縣令。
在縣的下面,還有更低一級的鄉(xiāng)里組織。戰(zhàn)國后期,楚國有個隱士名叫鹖冠子,他曾設計了一套五家為伍,十伍為里,四里為扁,十扁為鄉(xiāng),五鄉(xiāng)為縣,十縣為郡的地方組織系統(tǒng)。但這套系統(tǒng)不見于楚國的文獻記載,未能說明其實施情況,或許只是個人的設想而已。
總之,東周時期官制的變化,我們可以用一句話來概括,即由王宮大臣及臣仆式的官吏,向司民、司軍、司政的官吏的轉變,最突出的是司徒、司馬、司空“三司”官逐漸受到重視。春秋時期,王宮中首領太宰的地位相當重要,如僖公九年(前651年),襄王派孔宰代表周王朝把祭肉賜給齊桓公;隱公十一年(前712年)魯國“羽父請殺桓公,將以求太宰”。魯國本無太宰官,而羽父求“太宰”的意思是想得到最高的執(zhí)政官。這都可以看出春秋初期太宰的地位相當重要。春秋中期,太宰(冢宰)有如后世的“三公”,僅僅是一種尊稱,無實際權力,地位已經下降了。如成公十年(前581年)楚太宰子商,僅是一般使者,成公十五年(前576年)宋向帶為太宰,位在六卿之外,襄公十一年(前562年)鄭太宰石,僅充副使出使楚國。但是吳國較后進,所以太宰之職尚居國政之重要地位。至戰(zhàn)國,中原各國先后置相為執(zhí)政官,太宰之稱漸廢。
【歷史典故:南方楚國的特殊官制】相關文章:
歷史典故精選10-07
歷史成語典故:罄竹難書的典故10-03
杯弓蛇影的歷史典故07-10
家喻戶曉的歷史典故12-09
歷史典故的成語11-23
背道而馳的歷史典故10-20
欲擒故縱的歷史典故10-23
從善如流歷史典故10-28
韓康賣藥的歷史典故10-24
雞口牛后的歷史典故07-13